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芦山路、大山路、疏港北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三标段临港经济开发区大山路高速出入口景观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 SDCH2022117 | ||
2022-09-09 | 2022-09-16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芦山路、大山路、疏港北路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一、招标人:临沂市振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39-777335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诚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软件园D208室
联系人:申工
联系电话:18954994336
二、项目名称:SDCH2022117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9日
四、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申请人近二年来(2019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同类业绩2份,提供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无失信、违法等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变更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申请人近二年来(2019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同类业绩2份,提供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无失信、违法等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