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1、2#炉浇注料检修工程[更正公告] | SDSY2021008 | ||
2021-04-20 | 2021-04-26 |
临沭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1、2#炉浇注料检修工程
更正公告
一、1、采购人:临沭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临沭县供热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1、2#炉浇注料检修工程
4、项目编号:SDSY2021008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16日
三、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保证金:
1、交纳方式:请务必使用采购平台系统中投标人登记时基本情况中填写的开户账号(基本账号)交纳。
交纳账户名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临沂分行营业部
交纳账号:请登录采购平台投标人账号查询
交纳形式:转账、电汇等方式(不接受现金交纳)
交纳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交纳时间:请务必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交纳(即2021年4月26日9时30分前)
注:
①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②未按规定方式、形式、金额及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可能会被拒绝,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变更为:
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供应商须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以电汇或转账(含网银)形式交纳报价保证金:20000元,供应商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开标前向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和保证金字样)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名: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18100101421006591;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本次补充公告的各项条款作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原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公告为准,而磋商文件的其他条件和款项仍然有效。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工 联系方式:18953970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