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祊河北岸快速通道工程标线施划项目[更正公告] | LYZXJT-2022-126 | ||
2022-07-04 | 2022-07-07 |
费县祊河北岸快速通道工程标线施划项目
1. 将招标文件中“15.2.3资格审查部分中(2)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施工许可肆级及以上资质”部分删掉;
2. 将招标文件中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部分更正为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①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或经审核不合格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②为便于审查以上1-5条所要求内容的复印件须按目录编排在投标文件中,不必单独成册。③必须保证所有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供应商对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招标人:临沂市东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市知行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