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2020上半年克服疫情影响,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坚持“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服务宗旨,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全速全力推进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整体运营情况良好,交易量稳步提升,企业利用服务平台实施阳光采购成效显著。
一、阳光采购覆盖范围扩大,运营成效显著
截至2020年6月,服务平台完成采购项目265个,完成采购预算总金额12.05亿元,节约资金约7600万元,节资率达6.27%。市属企业通过服务平台采购的体量及范围不断扩大、采购种类逐渐丰富,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大幅增加,通过服务平台发布信息及实施采购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数量占比达75%。实施阳光采购的企业范围由市属企业不断向县区国有企业扩展,服务平台通过对接了解企业的采购需求,为其提供业务咨询和系统使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采购中的问题,规范采购行为,阳光防腐,达到物有所值、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二、服务平台功能完备,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服务平台自上线以来,经过10个月的运营提升和系统优化,各项功能服务逐步完备。目前服务平台系统各功能模块运行稳定,现可通过服务平台完成从采购需求提报到采购结果发布的全流程操作,除此之外,服务平台按照上级要求,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积极发挥服务平台第三方优势,推进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现采购交易透明化管理、规范化操作。
三、各类资源要素集聚,优势逐渐凸显
服务平台访问量与日俱增,关注度日益提升,高端资源要素吸附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目前服务平台有山东省各地市工程建设类、货物、服务类等各类专业专家3000余名,进驻供应商5000余户,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平台信息集合的功能,拓宽采购信息发布渠道,吸引范围更广、质量更高的产品和服务。
四、监管部门统一监督,规范采购行为
企业通过服务平台实施阳光采购,使得原来分散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现采购信息统一发布,助于监管部门扩大采购活动监督面,统一监管采购行为,降低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确保采购行为阳光公开。同时服务平台将建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在诚信评价体系的基础上,设立相关标准和程序对违背诚信原则、有直接或间接损害相关权利人权益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将根据造成损害的情况,给予相应的惩戒措施直至实施采购禁入。
今后,服务平台将继续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为企业“降成本、控风险、提质量、增效益”提供全链条服务。